國安法|將軍澳29歲仔被捕 涉巴士椅背寫字句煽中港政府憎恨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4/06/25 13:06
最後更新: 2024/06/25 13:40
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(25日)落案控告一名男子,3項「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、及兩項「摧毀或損壞財產」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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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安處6月23日於將軍澳區執法,拘捕29歲男子,涉嫌違反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第24條「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罪。
警方調查顯示,該名被捕男子涉嫌3月至4月期間,持續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,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。
案件今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。警方提醒市民,「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及「摧毀或損壞財產」罪均屬嚴重罪行,經定罪後分別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10年,市民切勿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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